日前,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局联合印发《宁波舟山港宁波港域港点专项规划(2035年)》,标志着宁波舟山港“港区—作业区—码头区—港点”四级规划体系全面形成闭环。
港点是指规模化港口作业区外散点分布的城乡货运码头、陆岛交旅码头及港口支持系统中小型码头。2024年10月,经交通运输部与浙江省政府联合批复的《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35年)》首次增设“港点”层级,明确港点岸线利用衔接专项规划。本次获批的港点专项规划,正是对这一制度创新的具体落地。
该专项规划自2021年10月启动,历时近五年编制完成,是《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35年)》的重要补充,也是科学引导宁波港域港点有序建设与发展的法定依据。作为《总规》八个专项研究之一,规划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海港建设下属海港设计承担技术编制工作。
编制过程中,海港设计组建专项核心团队,对宁波港域56座现状港点开展全域实地踏勘,全面摸排码头运营、证照、岸线、集疏运等基础数据,系统衔接国土空间、生态环保、水利、文旅等十余项上位规划,科学预测2035年货运、客运及船燃服务需求。规划累计形成专题研究、规划文本、规划图集等全套成果,最终完成52座规范化港点的统筹规划布局,其中包括城乡货运港点19个、陆岛交旅港点22个、支持系统港点11个。
该专项规划的获批实施,将为世界一流强港功能补短板、港产城融合及海岛共富交通建设提供法定规划支撑,也为宁波舟山港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规划动能。(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虞宁涛 尹萌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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