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苏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举行。会议总结了“十四五”以及2025年苏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十五五”形势,部署了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
过去五年,苏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从33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8微克/立方米,改善15.2%,连续5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追平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83.8%。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分别达到96.7%和98.8%,较2020年提升9.2和6.8个百分点;太湖苏州辖区水质达到监测以来最优水平,总磷、总氮浓度改善幅度全省第一,总磷浓度稳定保持全湖最优,连续18年高水平实现安全度夏。
刚过去的2025年,苏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向高向新而行,有力担负起经济大市应有的绿色担当。太湖苏州辖区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并高位向好。“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全省第一,入选联合国全球“20个迈向无废的城市”,江苏唯一。相城区新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吴江区新创成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太仓局查办的某企业环境违法案件获评生态环境部优秀案卷,吴江局查办的某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典型案例,均为全省唯一。苏州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等4个案例获选生态环境部2025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根据规划,“十五五”期间苏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以美丽苏州建设为总目标,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新的重大进展在美丽中国、美丽长三角、美丽江苏建设中走在前、做示范,为“人间天堂、福气苏州”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到2030年,美丽苏州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高颜值生态得到全面展现,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成为全国美丽城市示范标杆。
具体来说,苏州将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推进美美与共,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示范标杆。以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为引领,融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协同推进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长江流域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带建设。二是突出精准协同,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以美丽河湖建设为重要抓手,注重全域推进和水生态健康维护,推进长江、太湖、大运河等重要河湖治理修复。三是夯实绿色基底,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优化。践行山水林田湖草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筑牢山水共融的生态空间格局,保护江南水乡生态基底。四是严密防范风险,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聚焦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重金属、电磁辐射、新污染物与环境健康等领域,全面提升环境风险应急能力,推进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和多介质、全流程协同管控。五是坚持科技赋能,提升生态环境数智治理能力。以“人工智能+”城市建设试点为契机,加快构建与美丽苏州建设相适应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立体化感知网络,增强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监管能力。六是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动力源作用,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健全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整体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