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苏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新华网
2025 06/04 15:10:49
来源:新华网

2024年度苏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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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发布会,对外发布了《2024年度苏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4年,苏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聚焦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苏州市区PM2.5年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连续4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4.2%;全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分别达到93.3%和97.5%,昆承湖、澄湖省考断面实现Ⅲ类突破;省考以上优Ⅱ比例达到68.8%,各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太湖水质达到国家良好湖泊要求,连续17年高水平实现安全度夏;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达到“三类”标准;土壤、噪声、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具体来看,环境空气方面。2024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苏州市区PM2.5年均浓度全省第4位,苏州市各地PM2.5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85.8%,市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年均浓度分别为47微克/立方米、8微克/立方米、26微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161微克/立方米。全市酸雨平均发生率为8.3%,较去年同比略有上升。

  地表水环境方面。2024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市共13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国考30个断面中,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93.3%,同比持平;年均水质达到Ⅱ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63.3%,同比上升10.0个百分点,Ⅱ类水体比例全省第一。省考80个地表水断面(含国考断面)中,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97.5%,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年均水质达到Ⅱ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68.8%,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Ⅱ类水体比例全省第二。长江(苏州段)总体水质稳定在优级水平。长江干流(苏州段)各断面水质达到Ⅱ类,主要通江河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太湖湖体(苏州辖区)总体水质处于Ⅲ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0.4,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国考断面阳澄湖湖心水质保持Ⅲ类,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京杭大运河(苏州段)水质稳定在优级水平。

  土壤环境方面。2024年,苏州对“十四五”国家土壤监测网中46个一般风险监控点开展监测。开展监测的所有点位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生态环境状况方面。依据《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的生态质量指数(EQI)综合评价,2024年,苏州市生态质量达到“三类”标准。农村环境方面。2024年,全市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11个村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4.7%。全市20个农村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声环境方面。2024年,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质量较2023年有所下降、夜间质量较2023年有所提升,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和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均有所改善。固体废弃物方面。截至2024年底,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365万吨/年。全市共有2.61万家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纳入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辐射环境方面。2024年,全市各类电离辐射监测因子基本处于江苏省天然本底水平范围或标准限值以下,其中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太湖流域水质辐射水平等检测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纠错】 【责任编辑: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