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江苏省太仓市推出了人才房票政策。人才房票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限额2亿元。
据介绍,该政策所称人才房票是太仓市人民政府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太购置房源库内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凭证。人才房票遵循“一人一票、专款专用”的原则,与现有人才购房(安家)补贴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申请条件上,申请人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领军及特聘人才,即在太仓自主申报入选太仓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且仍享受相关人才待遇的各类人才。2.学历及技能人才,即在太仓就业创业,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保或个税(应届毕业生不受缴纳期限限制),拥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含持AHK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人才。
具体补贴标准方面,涉及领军及特聘人才:对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的,按照购房款30%的标准,分别给予创业类、创新类、青年类最高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人才房票补贴。对入选省、苏州、太仓双创人才计划团队项目的,按照购房款30%的标准,团队领军人才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人才房票补贴;团队核心成员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人才房票补贴。对入选省、苏州、太仓双创人才计划的,按照购房款30%的标准,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人才房票补贴。对太仓市级宣传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专业领域认定的特聘人才,按照购房款30%的标准,给予最高30万元的人才房票补贴。对领军及特聘人才使用人才房票所购的商品住房实行产权行政限制,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5年后方可转让或抵押(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学历及技能人才领域,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高级技师)、本科生(或技师、持AHK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大专生(或高级工),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人才房票补贴。申请人可通过线下咨询太仓市人才服务中心,或通过“太e办”微信小程序—“人才房票一件事”—“房票金额自测”模块查询人才类别、自测房票金额。
申办流程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人才房票资格凭证。具体申领方式,线上模式:申请人在“太e办”微信小程序—“人才房票一件事”—“房票申请”模块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自动发放人才房票资格凭证并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在“人才房票一件事”—“房票凭证”模块查看。房票绑定后,申请人可在“人才房票一件事”—“房票凭证”模块查看电子房票。线下模式: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前往太仓市人才服务中心,由服务专员提供“帮办”服务;审核通过后,服务专员电话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申请人可前往太仓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纸质房票,或由服务专员邮寄纸质房票至申请人指定地址。
需要注意的是,人才房票实行实名制,每名申请人限申领一张,只享受一次,仅供本人使用,不得抵押、提现、转让、赠与等。人才房票自发放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有效,《太仓市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有效期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房票有效期限内购房核销,逾期未核销或超过政策执行期的自动失效。核销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人才房票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限额2亿元。当人才房票核销总金额达到资金限额时,后续未完成核销的人才房票自动失效。申请人可在“太e办”微信小程序—“人才房票一件事”首页查看房源库,库内房源动态更新。申请人使用房票所购商品住房应是申请人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房票资格的,可分别申领人才房票,但不可叠加使用于同一套商品住房。申请人、用人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若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明,依法追究相关责任。